刘丹,女,1985年4月出生,湘潭人,中共党员,教育学硕士,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曾赴北京体育舞蹈学院进修国际标准舞,现任体育艺术学院教师(讲师),国家啦啦操中级评判员,健美操国家一级裁判员,篮球、田径、体操国家二级裁判员。参编教材4本;参与多项省厅级课题,主持校级课题1项;在国内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篇;担任湖南中医药大学体育舞蹈队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获国标团体舞第二名,摩登舞单项第一名。指导学生多次参加湖南省大学生体育舞蹈锦标赛获得多个单项第一名。在湖南省第四届高校青年体育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主要研究方向:体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