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慰问费报销材料:
1.结婚慰问品报销:
①结婚证复印件,由福利委员签署“原件已核”
②发票:领款人、福利委员、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签字
发票上货物名称列示不详时,需提供具体的销售货物清单
③支付凭证:小票/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打印
2.生育慰问品报销:
①出生证明复印件,由福利委员签署“原件已核”
②发票:领款人、福利委员、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签字
发票上货物名称列示不详时,需提供具体的销售货物清单
③支付凭证:小票或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打印
3.生病住院慰问费报销:
①出院记录复印件,由福利委员签署“原件已核”
②领款单:领款人、福利委员、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签字
4.退休纪念品报销:
①组织人事部退休通知(加盖组织人事部公章)或退休证复印件(由福利委员签署“原件已核”)
②发票:领款人、福利委员、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签字
发票上货物名称列示不详时,需提供具体的销售货物清单
③支付凭证:小票或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打印
5.去世慰问费报销:
领款单,经领款人、福利委员、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签字
二、工会会费报销材料:
以下1-3项为必须提供材料,4-7项根据是否有相应支出提供相应材料。
1.活动方案:
列明经费预算,方案落款处需经分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工会活动登记表:
所有栏目均需按要求填写,活动参加人数以会员签名为准,加盖部门公章。
3.活动照片
4.活动用餐:
① 发票:经办人、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签字
② 支付凭证:小票或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打印
③ 菜单:加盖餐馆的发票专用章
④ 用餐人员名单:加盖部门专用章
注:瓜果零食视同活动用餐,费用支出在餐费中总量控制,报销时提供发票和支付凭证,发票经经办人、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签字,发票上货物名称列示不详时,需提供具体的销售货物清单。
5.服装购置:
① 发票:经办人、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签字
② 支付凭证:小票或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打印
③ 服装发放名单:领取人本人签名并加盖部门专用章
6.租车/场地租赁/旅游服务购买:
为保障职工安全,建议签订纸质合同,报账时提供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原件。
7.奖励支出/误餐费/外聘人员劳务费/纪念品发放表:
①领取人本人签名
②经办人、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签字
③加盖部门公章
温馨提示:上述所有提及的“发票”必须为纸质发票原件或者电子发票打印件,纸质发票复印件不予报销;发票金额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数报销,报销标准详见《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发票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还需经校工会主席签字;发票时间与活动发生时间出入较大且不能说明原因的,不予报销;发票购买方为个人的,不予报销;发票销售方与支付凭证所记载销售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