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体育艺术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决 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学风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6-2028)》的部署要求,健全我院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学风建设质量,营造“勤学、乐学、善学”的优良学风生态,经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体育艺术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龙 专
副组长:殷宏亮
成 员:闫英洁 龙 腾 商建华
二、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与部署:全面负责学院学风建设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与年度工作部署,审定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与重要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与推进:领导、组织和协调学院各系(教研室)、学工办、教务办等力量,协同落实学校及学院各项学风建设任务与举措。
3.过程督导与评估:监督检查学院学风建设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与实施效果,建立定期研判与反馈机制,组织开展学风状况调研与阶段性评估。
4.制度建设与激励:推动完善学院层面与学生学业评价、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相关的制度,强化学风导向。研究制定学院学风建设相关激励与保障措施。
5.宣传教育与氛围营造:指导开展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挖掘和宣传学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与优秀事迹,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文化氛围。
三、工作制度
1.集体决策制度:涉及学风建设重要规划、方案审定、资源分配、评选推荐、重大事项处理等,须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协同联动制度:加强与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院内各单元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3.定期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风建设工作,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4.信息公开制度:对学风建设相关的重要事项、评选结果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5.保密与回避制度:成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涉密事项及评审过程保密。评审评议等工作实行利害关系回避原则。
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接任者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院发【2026】1号 关于成立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pdf 已下载次